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主动回应: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政策提醒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11-07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居民参保征缴政策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化,为便于宣传理解,现对参保征缴中不同情形解释如下:

情形一:如果在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之间(医保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的,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

情形二:如果在2025年1月1日—2月28日之间缴费参保的,从缴费次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

情形三:如果在2025年3月1日—12月31日之间缴费参保的,从缴费次日起,往后顺延3个月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如5月1日缴费,从8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8月份之前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情形四:如果2025年未参保,2026年在集中参保期内缴费参保的,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费用才可以报销;如果不在集中参保期缴费,则从缴费次日起,往后顺延3个月至2026年底发生的费用才可以报销。

情形五:如果2025年—2028年4年均没有参保,2029年在集中参保期内缴费参保的,2029年7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费用才可以报销;如果不在集中参保期缴费,则从缴费次日起,往后顺延6个月至2029年底发生的费用才可以报销。

注:如果在参保当年把之前断缴的费用补缴了,只在缴费当年有待遇等待期;如果不补缴,以后每年都有待遇等待期。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