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高田、井龙、陂塘角片区(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HZHX24QY0046
工程项目: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高田、井龙、陂塘角片区(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报价下浮率(%) | 总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3.00% | 93.6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2.45% | 72.2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2.00% | 66.04 |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工期承诺243日历天,质量承诺合格;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工期承诺243日历天,质量承诺合格;
(三)第三中标侯选人:******有限公司,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工期承诺243日历天,质量承诺合格。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3家投标企业全部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名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五)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七)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
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3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