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化州市罗州老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罗江新区滨罗东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暂以******.00元(其中:勘察费******.00元,设计费******.00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下浮率A的取值范围:A>20.0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本合同结算价以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金额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若在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之前,如果双方委托第三方审核结算的,该审核的结算价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价。”
修改为:“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暂以******.00元(其中:勘察费******.00元,设计费******.00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下浮率的取值范围: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下浮率>50.00%,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下浮率>30.0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结算总金额不能高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设计费金额。若工程中标勘察设计费金额低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设计费金额时,以中标的勘察设计费金额为准;若工程中标勘察设计费金额高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设计费金额时,以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设计费金额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专用条款第7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本工程的勘察费需经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最终结算费用以审定金额为准。
修改为:“7.1.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原则上本工程的勘察费需经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最终结算费用以审定金额为准。如果最终结算费用投资审核中心无须审定,则本工程勘察费结算总金额不能高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费金额。若工程中标勘察费金额低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费金额时,以中标的勘察费金额为准;若工程中标勘察费金额高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费金额时,以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费金额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专用条款
7.3 进度款支付
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1.勘察人提交初测初勘成果资料,经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支付至勘察费的50%;
2.勘察人提交详测详勘成果资料,经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支付至勘察费的85%;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余下的勘察费。
发包人收到勘察人提交付款申请及有效等额发票办理汇款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财政资金按财政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修改为:7.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1.勘察人提交初测初勘成果资料,支付至勘察费的50%;
2.勘察人提交详测详勘成果资料,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取得勘察工程合格证书后,支付至勘察费的85%;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余下的勘察费。
发包人收到勘察人提交付款申请及有效等额发票办理汇款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财政资金按财政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专用条款7.4 合同价款结算 本工程勘察费在结算时按如下方式计算:
本项目勘察费结算价最终以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根据《工程勘察设计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等文件审定,即:本项目勘察费结算价=审核部门审定的勘察费×(1-|中标下浮率A|)。中标下浮率 A为 。结合实际所需完成的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内容计算勘察收费。
注:本项目最终工程勘察费的结算价需经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工程勘察费结算不能高于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若工程勘察收费高于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时,以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为工程勘察收费。
修改为:“7.4 合同价款结算 本工程勘察费在结算时按如下方式计算:原则上本工程的勘察费需经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最终结算费用以审定金额为准。如果最终结算费用投资审核中心无须审定,则本工程勘察费结算总金额不能高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费金额。若工程中标勘察费金额低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费金额时,以中标的勘察费金额为准;若工程中标勘察费金额高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费金额时,以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勘察费金额为准。”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专用条款 合同价款结算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 工程设计收费结算按以下步骤计算:
(1)确定计费额(以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概算为计费额);
(2)按收费基价表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 1.0);
(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5)工程设计收费 =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注:本项目最终工程设计费的结算价需经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工程设计费结算不能高于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若工程设计收费高于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时,以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价为工程设计收费。
修改为:“10.5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0.5.1 原则上本工程的设计费需经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最终结算费用以审定金额为准。如果最终结算费用投资审核中心无须审定,则本工程设计费结算总金额不能高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设计费金额。若工程中标设计费金额低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设计费金额,以中标的设计费金额为准;若工程中标设计费金额高于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设计费金额,以通过发改批复的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概算设计费金额为准。”
六、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专用条款
10.5.2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
(1)设计单位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评审取得批复后,经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50%。
(2)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施工审查后,经化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85%。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余下的设计费。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提交付款申请及有效等额发票办理汇款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财政资金按财政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修改为:10.5.2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
(1)设计单位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评审取得发改概算批复后,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50%。
(2)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施工审查后,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85%。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余下的设计费。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提交付款申请及有效等额发票办理汇款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财政资金按财政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报价书
修改为:
二、投标报价书
工程名称 | 化州市罗州老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罗江新区滨罗东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投标单位 |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有效区间(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下浮率>50.00%, 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下浮率>30.00%。 | ||
其中 | 1 | 工程勘察费 | 下浮率: %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2 | 工程设计费 | 下浮率: %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
投标总报价(元) 【注:投标总报价暂按:工程勘察招标控制价×(1-工程勘察费投标下浮率)+工程设计招标控制价×(1-工程设计费投标下浮率)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
注:如果投标人所填的报价金额与暂定招标控制价结合下浮率计算的金额不一致的, 则以下浮率为准计算修正填报金额。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作相应修改。修改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