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标的化州市公共智慧停车项目(EPC)(项目编号:******)现发布变更公告,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发布的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内容 | 原文 | 现文 |
工期(交货期) | 540 个日历天 | 总工期:540日历天 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完成项目设计。 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后 450 日历日完成项目的采购、安装、实施、部署、调试等工作。 |
最高投标限价 | \ | 招标控制价:******8.49元。其中设计费******.00元,工程费用(含主要设备费)******8.49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只接受最多由3家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
原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本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