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1323-04-01-88025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新平大道供水管道扩容改造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新平大道供水管道扩容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东县新平大道供水管道扩容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2月10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由 7 人组成,分别是 2 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 5 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为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勘察-工程测量、设计-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给水工程。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 4 家,分别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4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 无 ; 3、初步评审结果: 4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评标结果 ******委员会根据招标******委******************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2元,其中:勘察下浮率21.00%、设计下浮率0.30%、建安费下浮率0.46%。 | ||
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52元,其中:勘察下浮率21.00%、设计下浮率0.30%、建安费下浮率0.46%。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 工期 | 总承包服务期为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招标人建设计划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负责人: 李森林 设计负责人: 程国生 项目经理: 蒋肖南
| 资质资格 |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编号:AY******4 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78629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惠东县稔山至亚婆角供水管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龙门县城水厂第二水源原水输水管建设项目。 | ||
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街道华侨城新平大道383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河南路1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2月17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2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2-10
公示开始时间:2025-02-12
公示结束时间:202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