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开展直管房修缮、辖内房屋安全相关项目、服务事项的采购工作,现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拟对2025年直管房修缮、安全相关事项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2.项目名称:2025年直管房修缮、安全相关事项招标代理服务。
3.资金来源:总费用预算为50万元,由荔湾区财政安排资金。
4.本项目中选单位数量:1家
5.中选单位中选仅代表获得服务资格,不意味获得具体的服务任务,具体内容以询比单位发出的项目任务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成果要求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自中选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若服务时间未满而累计完成任务的服务费用达到或超过合同价的,按合同价包干,总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已发出的任务均完成后则该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2.服务内容:负责完成询比人委托的直管房修缮、房屋安全相关项目或服务事项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依法组织询比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询比公告、询比文件,依法办理招标全过程手续,依法完成询比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组织询比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定标工作,评标结果公示、合规审查、异议处理工作,依法办理、发放成交通知书,编制、整理采购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询比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具体内容及范围以询比人委托为准)。
3. 服务质量: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询比文件、合同约定。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
报价要求:结算下浮率的报价范围为[0%-100%]。报价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或不在报价范围内报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开展服务的工作费用、按询比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税费等全过程服务的所有工作费用,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询比人要求追加或补偿费用。
2.服务费计取:
本项目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询******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算,计算时下浮率(为中选人所报结算下浮率)不变,各项招标代理任务计算金额为按上述服务收费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
3. 招标代理费累计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总费用预算(本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
结算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由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报价人中选后需向本项目询比代理公司(******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850.00元。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并且向询比代理单位提交报价登记表(详见附件5),报价登记表可通过邮箱发送至询比代理单位。询比代理单位邮箱:******。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2月14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2月19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
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5年2月20日上午 10:00-10:30递交至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113号白云大厦16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113号白云大厦16楼
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