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饮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饮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化州市杨梅工业园工业大道9号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饮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化州市杨梅工业园工业大道9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36分36.138秒,北纬21度31分43.787秒。项目占地52477.8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870.27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1层中药饮片车间、1栋3层质检办公楼、2栋1层综合仓库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其中中药饮片车间为原有建筑进行改造。项目主要利用化橘红、阳春砂、沉香、广藿香等多种中药材作为原辅材料,通过净制、润药、切制、整片、包装等工序合成中药饮片。项目年产中药饮片80000吨,包括趁鲜加工品种工业投料饮片78500吨和普通饮片1500吨。其中,70000吨工业投料饮片产品在产地已完成趁鲜切制干燥和初包装,经质量评估合格后直接运回厂内仓库待销售,不占用厂内饮片车间产能;另外8500吨的产地趁鲜加工品种和1500吨普通饮片需在饮片车间进行生产。 项目总投资7916.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16%。项目劳动定员32人,其中在厂内食宿的员工20人,只在厂内就餐不在项目内住宿的员工12人。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车辆排放废气以及装修废气。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底化,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清洗轮胎。含尘物料加盖篷布,材料运输过程加盖防尘布。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装修产品。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现有卫生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化州市(杨梅)食品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达到******消防、建筑施工用水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地面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地面开挖、室内装修、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为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厂界周边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声设备;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及时维护施工机械。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拟采取的固废防治措施包括: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应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在批定的受纳地点弃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土方和占地对陆地现有地表结构造成破坏,改变土壤结构。项目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施工期将对项目区域内的少量景观、植被造成破坏。施工后应加强厂区绿化建设。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药材净制及过净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药材烘干过程中产生的药烟异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以及实验室废气。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药材净制、过净和烘干工序分别设在密闭式负压的挑选车间和干燥车间进行。药材净制及过净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药材烘干过程中产生的药烟异味分别在车间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不涉及中药材的蒸煮、炒制和煅制,仅为中药干燥工序、中药材贮存及废药材贮存过程中产生的药烟异味;药烟异味同时通过生产过程增加车间换气次数,加强车间通排风改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加盖处理,并定期添加抑臭剂,加强厂区植被绿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验室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通过“碱喷淋+干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药材烘干异味(用臭气浓度表征)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实验废气中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实验废气中的硫酸雾、氯化氢、甲苯、甲醇排放执行广东省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广东省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项目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附录C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中药饮片生产洗润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生产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化州市(杨梅)食品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后,通过排放口DW002排入化州市(杨梅)食品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杨梅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AO+沉淀+MBR”,总处理能力为3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化州市(杨梅)食品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后通过排放口DW001排入化州市(杨梅)食品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生产车间设置废水排放口DW003对总砷、总汞进行监测,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表2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对设备采取防振、减振、消声或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总图布置尽量将噪声大的噪声源远离厂界和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降噪。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减少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的药材、杂质、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的粉尘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废弃耗材、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和碱喷淋废水。其中实验室废弃耗材、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和碱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不合格的药材、杂质以及粉尘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统一交由中药材产地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经鉴定后,按相关固废类别处置要求处理,在未鉴定之前实行从严管理,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实验室废弃耗材、实验室废液和废活性炭收集于8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碱喷淋废水不在危废间暂存,更换时由有资质单位直接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生活均不采用地下水,对土壤、地下环境产生影响的环节主要是污水处理、危废暂存区等。拟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防止渗漏污染。项目对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污水管网、实验室试剂室采取重点防渗,选用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生产车间在天然壤土地基层上利用C30P8级别抗渗混凝土浇筑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米,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 厘米/秒。非污染防治区进行地面硬底化。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甲苯、乙醚、盐酸(20%)、硫酸、丙酮、过氧化氢、乙醇、甲醇、乙腈、石油醚、乙酸乙酯、氢氧化钠和碱喷淋废水,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项目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事故排放,原料、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泄漏风险及伴生的火灾、爆炸风险。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加强对污水、废气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容积为3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暂存事故排放的生产废水,待污水处理站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再将暂存的废水引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时,应立即停产并对故障原因进行排查及设施检修,待废气处理设施维修好后再进行复工复产。危险废物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影响。 (七)总量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为0.04108吨/年。 三、评估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广东省和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广东省和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评估认为,报告表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符合相关导则及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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